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
东西问·速读丨胡润:外企对在中国进行新投资仍有浓厚兴趣******
中新社北京1月19日电 (记者 彭大伟 李金磊)当前,中美关系遭遇冲击,徘徊在建交后的低谷。但美对华实际投资并未遭遇“冰冻”。
中国商务部1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,2022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326.8亿元人民币,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6.3%,折合美元为1891.3亿美元,同比增长8%。
“数据表明,外国企业对投资中国依然有浓厚的兴趣。”《胡润百富》创刊人和首席研究员胡润近日在中新社“东西问·中外对话”栏目中说。
胡润表示,以在中国的外资及港澳台企业百强为例,这些公司在中国大陆经营的时间平均是57年,平均“年龄”91岁。大概有15到20家公司在中国经营超过100年。
资料图:上海洋山深水港。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在他看来,这些公司有非常长期的战略,中国对它们来说是重要市场。它们在这里增加价值,也作出贡献。
“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些公司的长期投资和长远眼光。”胡润说,这不是“我在这里赚个快钱然后拍拍屁股就走”的问题,有些公司是这么做的,但这些百强公司不是这样。
上海美国商会会长郑艺也认为,美国公司会继续视中国为首要战略市场。美国商会的成员已经在这里做了很多年生意,在中国进行长期投资,也为中国的发展作出贡献。这已不仅仅是全球供应链的一部分。
“中国市场潜力很大,所以它们在这里有很好的销量表现。外国投资对中国市场仍感兴趣。”郑艺说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